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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一發票兌獎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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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為防止逃漏、控制稅源及促進統一發票之推行,兩聯式統一發票的個人可依其發票上的「流水號碼」兌獎,其金額從新台幣二百元起到新台幣二百萬元為止,而其給獎經費則由台灣稅收的營業稅收入中提出一定比率以資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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兌領統一發票(4000元以上)大獎時,同筆交易的其他發票應記得保留,五、六獎的中獎人則只須持中獎號碼發票即可兌獎。 中了統一發票四獎、獎金4000元以上的大獎很開心。不過,如果同一筆交易還有別張發票,就算沒中獎,也要一起保留,否則,財政部表示,將沒辦法兌獎。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指出,依據統一發票給獎規定,中四獎以上,同一筆交易若連續開立多張統一發票,但僅其中一張中獎時,領獎時須一併提示同筆交易的其他張統一發票收執聯,才可兌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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