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统一发票兑奖乐
|
|
|
|
||
|
|
|
|||||||||||
|
政府为防止逃漏、控制税源及促进统一发票之推行,两联式统一发票的个人可依其发票上的“流水号码”兑奖,其金额从新台币二百元起到新台币二百万元为止,而其给奖经费则由台湾税收的营业税收入中提出一定比率以资支付。
|
|||
|
|
|||
|
兑领统一发票(4000元以上)大奖时,同笔交易的其他发票应记得保留,五、六奖的中奖人则只须持中奖号码发票即可兑奖。 中了统一发票四奖、奖金4000元以上的大奖很开心。不过,如果同一笔交易还有别张发票,就算没中奖,也要一起保留,否则,财政部表示,将没办法兑奖。财政部北区国税局指出,依据统一发票给奖规定,中四奖以上,同一笔交易若连续开立多张统一发票,但仅其中一张中奖时,领奖时须一并提示同笔交易的其他张统一发票收执联,才可兑奖。 |
|||
|
|||